标题: 《关于做好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2007/2023-541537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做好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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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公共机构节能科
联系电话:0533-3178762

政策背景:

垃圾分类是新时尚。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中强调的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六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之一,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改善生活环境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共机构是垃圾分类工作的排头兵,公共机构带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对引领全社会形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实现资源节约利用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决策依据:

《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

 

重要举措:

1、2023 年一2025 年,每年在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创建一批见成效、可示范、有特色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2、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深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以《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