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2022年—2024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2007/2022-532347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22年—2024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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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2024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的解读

解读人:李伟   职务: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降低行政成本,满足市直机关部门需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招标3家定点加油企业并下发了《关于2022年—2024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

本通知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此次定点加油企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3家企业作为2022年—2024年度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企业定点加油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限:2022年1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作为公车管理的有效抓手将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公务出行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