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2022年—2024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2007/2022-532304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22年—2024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3
  • 字号:
  • |
  • 打印
联系人:宗凯
联系电话:0533-3146708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降低行政成本,满足市直机关部门需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招标3家定点加油企业并起草《关于2022年—2024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通知》

(二)依据

《淄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三、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机关事务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了3企业作为2022年—2024年度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企业

重点举措

(一)定点加油范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务用车(二)定点加油企业(略)。定点加油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限:2022年1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三)优惠办法及服务承诺(略)。(四)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