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淄博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事管发〔2024〕4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机关事务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淄博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淄博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绿色低碳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能源资源全面节约,持续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着力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淄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公共机构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要结合各自实际,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能源、水、粮食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序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公共机构节能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二)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十大减碳降碳行动、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消费、节约粮食、节约用水、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分工,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作表率,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抓紧能耗“双控”目标

落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规范使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不断提高能耗统计数据质量和上报率。坚持把能源节约贯穿于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差异化分解下达能源资源消费“双控”目标,强化市本级能耗定额指标管理,确保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1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040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50万吨以内;与2023年相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9%,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量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下降1.4%。

三、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新修订的《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回头看”,确保全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复检合格率100%。组织第五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完成能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等遴选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抓牢反食品浪费工作

认真贯彻《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在全市120个党政机关食堂全面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对26个市直机关食堂开展成效评估,全年实现抽查评估全覆盖;区县94个机关食堂累计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5%;常态化开展反食品浪费宣讲、“光盘行动”等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厚植节约文化,营造厉行节约、珍惜粮食的浓厚氛围。

五、推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常态化

修订《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全过程、全覆盖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参加第二批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和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志愿服务、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宣讲活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工作要求,举办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减塑宣传活动。

六、组织实施绿色低碳改造

聚焦空调、照明、电梯、数据中心、围护结构等重点方向,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年内完成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以上。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太阳能光伏项目20个以上、热泵项目5个以上。

七、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加大《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宣贯力度,鼓励各级公共机构通过效益分享或能源费用托管等模式,开展节能改造,提升用能效率。组织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汇编和成果交流活动,探索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标准体系,规范项目实施。

八、加强节水护水工作

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进一步普及节水器具,切实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大节水改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努力抓好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节水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节约用水良好氛围。

九、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研究编制绿色食堂、绿色办公等地方标准,探索建立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完成《公共机构绿色办公指南》《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指南》两个地方标准立项出台。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功能,指导相关区县开展节能信息化试点,积极融入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全省一张网”格局。

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

常态化开展绿色低碳理念宣传。举办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和线上线下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市文化中心、市图书馆等公共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吸引广大机关干部和中小学生参与节能实践。举办公共机构节能业务骨干培训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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