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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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2007/2024-545686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有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规范化水平,根据全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和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抽查比例
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具体比例根据年度检查工作安排确定。对区县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可抽查1-2个集中办公区域。
三、检查人员
市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科
四、抽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自2024年6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抽查结束后,公共机构节能科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五、抽查内容
1.对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人均综合能耗量、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量、人均用水量等指标完成情况。
2.对公共机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标准制定落实,开展计量统计、监督考核、能源审计、宣传培训等工作,新建项目节能管理,节能采购,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应用,资金投入,完成重点任务等。
六、抽查流程
根据计划确定抽查对象名单并匹配检查人员,本次抽查分为查阅档案资料和查看现场两部分,根据抽查情况,检查人员将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整改事项,由抽查公共机构确定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相关事项,公共机构节能科将持续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七、其他要求
检查人员要规范使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时在平台中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要严守检查纪律和廉洁纪律,维护好检查队伍良好形象。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