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17:12 浏览次数: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和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68日上午9:00地点设在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06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为应聘淄博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岗位,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试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过程

8:2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并按到达的先后顺序就坐。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岗位和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所携带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二)8:50,宣读《面试人员须知》。

(三)9:00,面试正式开始。按抽签顺序逐人进入准备室读题准备、进入面试室面试。准备室读题准备、面试室面试各6分钟。计时员在时间还剩1分钟时,提示时间还剩一分钟6分钟时间到,计时员提示时间到

(四)考生到休息室,待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分数。

四、相关要求

(一)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按照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2确定入围人员。首次考察体检按照1:1确定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考生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供个人通行码和健康码(绿码)。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附件:1.招聘联系人

2.面试人员须知

3.应聘人员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62

 

附件1

 

招聘联系人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1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0533-3181787

15853397595

2

淄博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0533-2183169

18453352332

 

 

 

 

 

 

 

 

 

 

 

 

 

 

 

 

 

附件2

面试人员须知

 

一、面试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签到时要出具个人通行码和健康码(绿码),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和接受资格审查面试期间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

面试人员要记住抽签序号,按工作人员的邀请顺序进入准备室读题准备,准备室共6分钟,只计算总时间,不单独计时,工作人员会在答题时间还剩1分钟时进行提示。

四、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须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顺序号(第×号考生),并按照主考的指令回答问题。共回答2道题,时间为6分钟,只计算总时间,不单独计时工作人员会在答题时间还剩1分钟时,进行提示。回答问题可以按照原来的顺序,也可以自己确定答题顺序,但回答问题时必须说明回答的是第几题,每答完一道题,请说×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要自觉终止答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休息室休息。

、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重新回到面试室,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本场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是:5位考官的评分,计算平均值,得出每位考生的本场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

 

附件3

 

应聘人员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

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务必在考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2、来(返)淄人员请主动与淄博市疫情防控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33—2282768),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如实将有关事宜告知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33—3181787)。

3、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至少提前14天抵达淄博;来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淄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淄的人员,应至少提前14天前抵达淄博,并及时向淄博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面试。

4、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应聘人员居住社区14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5、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进入面试场地,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提交《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并接受体温测量,扫描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场所码,经查验符合条件后方可入场。

6、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向淄博市疫情防控部门(联系电话:0533—2282768)报告,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面试安排。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此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此前48小时内经山东省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7、面试当天,若应聘人员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面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

8、请应聘人员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参加面试时,请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9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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