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2023年“无废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简明问答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2007/2023-541537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1.问:该文件的实施主体是谁?
答: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问:创建活动自何时开始?
答:2023年9月27日
3.问:创建活动为何开展?
答:2022年4月,我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城市。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深化生态赋能,打造绿色低碳的现代化新淄博奠定坚实基础。
4.问:该活动依据什么文件制定?
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淄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 年淄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5.问:活动的意义是什么?
答: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倡导“无废”理念,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机关力量。
6.问:创建目标是什么?
答:1、我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自2023年开始,争创无废机关,2023年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30%,2024年底前累计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50%,2025年底前累计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70%。
7.问:创建方式是什么?
答:通过固废源头减量、开展低碳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各级党政机关降低运行成本,干部养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进一步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利用多种渠道和载体,大力宣传“无废机关”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