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无废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2007/2023-541536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无废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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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无废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解读

 

政策背景:

20224月,我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城市。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深化生态赋能,打造绿色低碳的现代化新淄博奠定坚实基础

决策依据:

《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淄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 年淄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出台目的:

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倡导“无废”理念,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机关力量

重要举措:

1、我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2023年开始,争创无废机关,2023年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30%2024底前累计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50%2025底前累计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70%

2、通过固废源头减量、开展低碳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各级党政机关降低运行成本,干部养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

3、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利用多种渠道和载体,大力宣传“无废机关”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