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2007/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6-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淄博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19-06-17
  • 字号:
  • |
  •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2019年6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国管局等五部委下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机构带头,切实发挥公共示范引领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外出考察、学习交流、多方咨询的基础上,反复酝酿、形成淄博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范围和步骤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医院、学校、场馆等)。

2019年底前,市直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三、文件依据

1、《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四、重点内容解读

1、确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和目标。公共机构按照“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分批次、分区域逐步建立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的软硬件设施加速升级,努力实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2、确定了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综合考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成分特点,按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

3、明确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高等院校垃圾分类工作,定期调度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各单位、各高等院校负责本系统所属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县(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域)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