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2007/2024-50147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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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山东省有关部门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财务与资产管理

  (五)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形式

   1.本机构主要通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网址为http://jgswglj.zibo.gov.cn。

  2.本机构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政务微信:“淄博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淄博机关事务)。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机关事务局405室,联系电话: 0533-3181787,开放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构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详见下文“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06号,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3-3181787,邮政编码:255000),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申请人在“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s://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中点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点击“提交”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山东省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联通路106号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000

电子邮箱zbsjgswglj@126.com (仅在工作时间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533-3181787

传真:0533-3171537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2)政务公开受理机构:山东省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联通路106号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000

电子邮箱zbsjgswglj@126.com (仅在工作时间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533-3181787

传真:0533-3171537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行政诉讼受理单位:张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附件:1.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3.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doc

      4.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更正申请流程图.doc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