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2-20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山东省有关部门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财务与资产管理

  (五)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形式

   1.本机构主要通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网址为http://jgswglj.zibo.gov.cn。

  2.本机构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政务微信:“淄博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淄博机关事务)。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机关事务局405室,联系电话: 0533-3181787,开放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构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详见下文“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06号,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3-3181787,邮政编码:255000),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申请人在“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s://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中点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点击“提交”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山东省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联通路106号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000

电子邮箱zbsjgswglj@126.com (仅在工作时间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533-3181787

传真:0533-3171537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2)政务公开受理机构:山东省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联通路106号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000

电子邮箱zbsjgswglj@126.com (仅在工作时间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533-3181787

传真:0533-3171537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行政诉讼受理单位:张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附件:1.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3.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doc

      4.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更正申请流程图.doc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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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06;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1787电子邮箱:zbsjgswg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机关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打造阳光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工作品牌,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年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召开会议、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1条,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74条。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13条,发布图片解读、文字解读、动漫解读、简明问答等文件解读信息21条次,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及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依申请公开渠道。年内通过信函渠道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数量与上年持平,均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科学,未收取政务公开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一事一审”,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应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分板块、详记录、建台账的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调整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科学做好工作要闻、通知公告、部门动态、党务公开等9个栏目的管理维护。扎实抓好政务新媒体建设,“淄博机关事务”微信订阅号及时更新发布工作亮点成效,年内更新信息271条次。增设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便于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全面强化监督保障。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推进,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狠抓贯彻落实。局长办公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开展全体工作人员培训2,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信息公开面较窄;二是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的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不够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制定《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明确公开内容、更新时限、责任分工科室,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逐步拓展党务工作、公房管理、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服务类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提高图片、短视频、H5等形式在政策解读中的比例,综合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三是修订《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工作培训,力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务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市机关事务局共承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满意率100%并全部及时规范地在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年内着力打造“阳光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工作品牌,逐步拓展公房管理、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机关事务重点工作政务公开内容,信息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并尽量达到图文并茂。各科室设置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原则上每周采编信息不少于1条,会议、事件、新闻类信息的报送不超过2个工作日,政策、文件、报告类信息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力促各类服务信息发布快、内容准、效果实。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扎实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市机关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扎实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机关事务工作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130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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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06;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1787;邮箱:zbsjgswg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机关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贯彻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年内,根据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9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公开事项的配套解读,年内对7个政策类文件进行解读,综合运用文稿、图片、视频解读等各类形式提高文件的可读性,以增进群众对政策的理解。

(二)高质高效抓好依申请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通过信函、网络渠道受理依申请公开2,数量与上年持平均在办理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未收取政务公开相关费用通过及时、准确、规范地回复申请人信息,充分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

(三)切实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年内,修订编制2022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安全有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出台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审查,及时更新文件状态。

(四)扎实抓好平台建设。切实做好局门户网站管理,设置8个栏目,动态做好更新工作,重点抓好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年内更新信息85条。扎实抓好淄博机关事务政务新媒体建设,年内更新信息246条次。搭建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创新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走进单位,提升对机关事务工作了解和支持。

(五)全面强化监督保障。根据单位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严格按计划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体工作人员培训2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方面,工作动态类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有时对工作动态类信息不能及时发布,实效性有所欠缺。另一方面,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完善。多是通过文字进行解读,运用图片、视频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进行解读方面力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方面,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制定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信息更新内容、责任人、时限要求,推动信息及时更新。设置专人对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指导,督导业务科室、单位牢固树立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观念,及时更新重点工作情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另一方面,多途径抓好政策解读。根据政策文件内容特点,通过图片、简明问答、视频、领导解读等多途径、多形式强化政策文件的互动性解读,建立解读文件与原文件的双向链接,方便群众查阅,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群众理解出台的相关文件,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务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承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满意率100%并全部及时规范地在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年内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出台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精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及时梳理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市机关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保机关事务工作应公开尽公开,全力抓好上级工作要点的落实。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130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内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机关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制度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年内,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了《2021年市机关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8条,对6个政策类文件进行解读,运用文稿、简明问答、领导干部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同时实现与政策原文的双向链接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我单位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共受理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数量与上年持平申请公开的事项为本机关党员领导干部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2020年市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数量统计,均在办理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未收取政务公开相关费用。

 

 

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息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办公室统一发布、各科室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突出做好局网站政务公开专题栏目的维护更新,对政府信息集成统一发布,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更新维护,首页板块至少两周更新一次,更新信息40条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公开栏目与内容进行梳理、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信息98条次抓好局微信公众淄博机关事务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发布信息146条次,目前公众号已有1.7人订阅关注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局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职做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关键环节规范严谨。开展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对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线上指导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虽对政务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进行了完善调整,但是在政民互动、精准推送、宣传解读方面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强,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有待提升。征求群众、专家意见建议较少,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双促进的作用有待发挥。三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强化。在运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解读方面仍有欠缺,针对群众需求进行互动式解读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推动观念转变,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牢固树立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观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各单位的重要任务和日常工作,重点推动政民互动、精准推送、宣传解读等工作的创新,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是全面及时抓好政务公开,力促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在决策过程中提高工作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才智,以政务公开提高决策科学性。

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深入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过滤、优化网站的发布内容,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切实发挥网站及时答疑解惑、澄清谬误的作用,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等形式强化政策文件的互动性解读,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务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及时梳理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市机关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指导依据,推进各项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承办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承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件,满意率100%并全部及时规范地在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的精准推送,针对广大群众加强政策解读相较于去年,同一政策文件采取多元化的解读方式,全面剖析政策的起草背景、政策依据、主要内容、论证过程等,易于政策宣传推广,更好地被广大群众所接受。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27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编制。针对2020年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扎实做好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年内,狠抓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余,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年内承办人大建议1项,并按要求主动做好答复公开工作,公开更加全面、精准、务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机关事务局年内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信函方式1件,网络申请1年,按时答复 2 件,内容均为主动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未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年内单位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由局办公室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设1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的维护工作,规范做好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关键环节,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了《淄博市机关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机关事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定出台了《淄博市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严谨、细致。

(四)平台建设情况。重点抓好了局门户网站及“淄博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管理平台,抓好局网站工作要文、通知公告等七个板块建设,微信公众号事务动态、公共机构节能、党建动态等八个板块建设,着重完善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板块,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搭建了高质量载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机关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后,并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发布。遵循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等工作要求,切实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398.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距离“透明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群众对我们政务公开平台关注度还不够,影像面还不广;三是部分科室自觉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未形成,需要时长督促公开相关信息,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开实效性

改进情况:一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推进解决,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积极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增加公众号的关注度和点击率。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