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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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事管发〔2020〕9号 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改(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鲁事管发〔20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淄博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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